在北京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和江西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的支持下,北京江西企业商会按照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《北京江西企业商会章程》规定,启动了商会换届筹备工作,并将适时召开北京江西企业商会第四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,履行换届程序。
会员代表大会是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,会员代表按照商会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力,包括选举新一届理事会、监事会等,因此,需要在换届大会召开之前推选出商会第四届一次会员代表。北京江西企业商会于2022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十次理事会议审议确定,第四届一次会员代表产生办法有:一、本会直属会员中,理事及理事以上级别会员自动成为会员代表,普通会员则按每五家会员单位产生一名会员代表;二、本会所辖分支机构中,主要负责人自动成为会员代表。